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📸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😀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🍦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(➿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🍳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🤷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🍛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🔦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🤙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🏗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🐗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🌖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🏙)部门受(⤴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🏴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♍)创新药研发(🎩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🍶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💿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🥔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🦆)卡在(🐓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🎉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🔞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❕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🍅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🍈)益。 此外(🌋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👜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🖤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💙)品可不受(💛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⏯)出,定期调整优(🌙)化基本(💏)医保(🈁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🦐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⚾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(🆗)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🦐)。 另外(🎻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🌀)点是提(🎾)出设立“商业健(🛥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🙅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🖖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🙌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🍧)创新(🚞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🕙)基本一(⛸)致,企业可以(🔶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📓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🐡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🛶)悉,商保创新药(🛤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🌰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⛹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😟)候定(🕰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🔲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