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⌛)企(💓)发展(🍦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🛷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👁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🥓)看,文件提到(📑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🚈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🎤)多种方式,为(😛)创新药研发提(🗺)供稳定的长期投(🕡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🤤)点政策(💥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🥠)围(📮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🐳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🚰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🚻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🕧)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🗃)关任务落地(📗)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🎏)保目录,创新(⏰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🚇)”环节。国家医(🤺)保局医(🔅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🎴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📜)推动创新药(🔑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♓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🐊)床诊疗需求和患(🚸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🔥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🕥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💹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💟)用名药品(🍂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⬜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🐧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🗻)亮(🎻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🏡)录”(以(🌙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👩)大(🥒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🦉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💛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🐃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🦕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😨)价值创新药(🐭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👟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🎬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🌥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🌊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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