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⭕)家卫(😢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👆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✍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🔶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🏑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✝)”。具体(🅰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✳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♈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🌨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🐜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✨)康保险公司通(🛍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😆)等多种方式(🍻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💝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🥓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👖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🚌)筹推动创(🌎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⛄)到组织(🎞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🙅)病、高(🈸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😊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📴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👣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🏀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🖱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🏽)及时调整药(🏴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🍃)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🔶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🎨)药配备使用(🥉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🏧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👐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🔜)关部门研究临(🕒)时纳入医(🍜)保支付范围(🚌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🎄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🎴)业健康保险创新(🤧)药品目录”(以下(✳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📨)大、患者获益(🤷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🕊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🚬)创新药目录(🐨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⭐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🌑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🍡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🚁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🎫)录中的药(🔨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🐾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🚦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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