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🗄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🎗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🔖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🌅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👥)信息平台,做(🏾)好疾病谱、临(🎇)床用药需求等(👿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🅱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🆔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🏅)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🤗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🐼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🚹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🕜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🤑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👗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🏽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♏)规格、(🍵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🆙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🐹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🔛)传染病、高发重(🚺)大慢性病(🎀)、(📰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💘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😡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🐑)任(🤕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❔)励(👑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😭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🦖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🚣)药占(🛩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🏸),按程序将(🤝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🚏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🤒)称商保(🆑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🍆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🌚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👂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🆘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🌽)将明确基本医(🌋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♍)供新支付渠(🚄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🍊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🎳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🔦)场获(👚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🐙)入商保(🈁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😩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😴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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