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🍅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🔧)《若干措施》)对(✒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🔺)意到(🤲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🌪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🔆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😹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😥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🈶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🎨),支持医药企(📓)业、科研院所、(♟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🦖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🍤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😕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➰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👃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🛢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🤖)创新(📂)药研发方(📌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🛸)国(🍸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🔶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🐵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⬅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🕣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🚎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🎎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📱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🎉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💸)等为(🔝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🚷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🔲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🚕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🎏)重大公共卫(👐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👳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🍳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😩)新药品目录(👽)”(以下(😳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🎓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🌍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♟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🐻)家(🐣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🥩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🐠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📌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🥇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💵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🥈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🌊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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