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🍏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🧗)康(💭)委印(💰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🔯)需求(👤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📊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☕)扩大创(😌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👭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🔞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⏳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😢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🌊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😆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❤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📖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🍌)国(🍈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😄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📓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📭)中心副主(🧢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💋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🔵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😕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😼)录数量、药(🍧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💄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🔀)可不(🖕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🏎)两个规格的(🥦)限制)。 《若干(🍪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💙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🦏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🌛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🌩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🌚)“商(🌅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🔟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💒)录)。重点纳入(🌉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🌏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🔼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🎎)保障边界(🖱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🕎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🍥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(🍬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🐉)或同时(🦖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💪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🚆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❇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🥪)不一(🐜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🌺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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