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😫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🕺)康注意到(🦈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🔤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🌇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🐲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✍)平台,做好(📭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⛩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🐡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🎒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🦆)资基金等(✳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🕌)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🐄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🐨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📀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📬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✏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🛂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🦐)在医院“进门(🔼)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🚻)解读(👰)发布会上强调(👰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💒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⌛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🥁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💂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🍬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🐂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🧀)上,按程序(🐨)将符(🏢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💬)的(🌤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🅿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🔇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🍹)新药品目录”(以(✅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➡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🖇)的创新药(🐆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😕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🗯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🍃)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🐴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💤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👢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💘)新药目录(😀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🧦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🕳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🚩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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