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🌈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🍼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🐍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🗜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🏮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🚲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🤭)全国统(🎺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💟)需(💐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🐪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📑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🏬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🐻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🥥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🗒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🚅)实施(🦁)创新药物研(✒)发国家(🍌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💎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🏢)领域(⤴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📝)务(👡)落(🏸)地实(🕥)施并完善多部门(🐾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🤲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😬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😣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💛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🥋)个规格(🗝)的限(🆎)制)。 (🌝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🥍)医保药品目录(🧞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🏃)”的基础(🅰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🏰)况必需的创(🐚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🤡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🚱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🍐)”(以下(♌)称商保创新(📵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🎏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🈸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🔤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🛒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🐠)中新健康记者(📫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🏠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🚬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🆔)样(⏫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🐊)的(🦐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🤑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