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😾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🗞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🛫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🤶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🐬)数(📽)据产品,支(🛢)持医药企业、(🌵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👸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🐺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🖋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👦)励商业健(🎁)康(📆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😛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🍏)新药,企业可(♊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🥩)交流。 在统(🌋)筹(🏢)推(♍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💅)药、罕见病(🔜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🏀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👠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🏙)机制。 此(😔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🐲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🎸)《若干措施(👨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🙉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🈹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📂)品(🛴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😌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💐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🚥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🥀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🦏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⛽)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🤰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🐻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🦇)药保障(🖨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😤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😷)高价值(🌗)创新药提供新支(🤦)付渠道(🕎)。” 黄心宇(🗓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📔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🏙)商保(🦁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🏖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⛄)行(🤚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🚸)的是推荐(🙇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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