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🚧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📻)措施》)对(🌙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👂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📪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⬇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⛽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🛣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⛹)理确定研(💂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⚫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🔢)创新药投资(🎷)基金等多种方式(🙁),为创新药(🎋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🕕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💂)药,企业可同步(💨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🎖)指导。医(😂)保部门与企(🏮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🎢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🌃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😝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🈳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🏓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👽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💆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🛸)《若(🤯)干措施》提(🍖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🐖)事件等特殊情(🔓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🏍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🉐)路径(🔉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🍁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🈷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🏽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⏸)程度高(🍰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🐗)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🐙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🛅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🎌)划实现商保创(🚡)新药目(🥟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💎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🥉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🏫)制(💳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🤞)负责人(🌄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🌅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🔆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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