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🛶)7月(🚾)1日,国家医(⏱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👥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⛩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😶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🗄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📅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👑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🔑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🏐)商(🏖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🙈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🥪)监管部门(🛰)受(🏏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🌈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👑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💦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🏮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🍄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🚉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🧛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🌑)医保目录(📪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🎌)家(🈴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🗽)国栋(📽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🐦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🌊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♟)理用药权益(👬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〽)品和(🆔)商保创新药目(🥇)录(🎞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🐄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🍆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🦏)范围的可行路径(📫)。 另外,此(🔹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🏫)出设立(🔆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😑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🥜)创新(🌎)药。 (🏝) 在发(🤳)布会现(📘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🎮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👵)医保目录同时(⏭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🖨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🚀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🌌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🛺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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