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🦁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🥃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💇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🍦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🛑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🍡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🌨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🌘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🚄)支持创新(🕋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🕷)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💔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🕘)对(🔫)点政策指(📻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💢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👙)开展交流。 在统(⌚)筹推动创(👝)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🤤)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🏫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🍚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🏥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👈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📷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😷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🕚)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😝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🧛)。医保目录内谈(⏺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👉)只能有两(🏦)个规格(🏤)的(🏚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😿)保药(🏋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🥍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🕦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📎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🚯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😦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👹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🙉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😩)服务管(🥥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🙊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🐊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⬇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💏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😈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👭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🌮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🔳)申报两(🎐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🚱)者还在发布会现(🙂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🌳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🤚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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