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🖨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🏰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👠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🐗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🧒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📌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💹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📦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🏺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🏀)创新(👸)药,企业可(🧟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📛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🥂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🦄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🙀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🕒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💰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🏁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➗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👋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🍉)此外,不(❇)得以医疗机(🛅)构用药(♒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⚪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🥓)制(即同一(📚)通(😬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🤽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♓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🎲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👺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🎡)障范(🚞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🥄)现场,国家医(🍗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🚛)次用药保(🚊)障体系的(🐙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💷)基本医(🐕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🍖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🌧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🏔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💱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👞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😪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🔏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🆚)推荐(❔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❇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🚟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🔐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🔣)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🏒)这里,所以(🧑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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